物业安全管理有哪几条?

第一篇物业综合法律法规

第一章综合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章物业公司资质规定

第三章物业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四章物业合同管理

第二篇物业收费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章物业管理综合法律

第二章物业收费标准规定

第三章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第四章物业服务收费权限

第三篇物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章财务管理综合规定

第二章物业会计制度

第三章物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章物业纳税规定

第五章物业成本核算规定

第六章物业财务审计规定

第四篇物业服务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章物业服务等级评定

第二章物业服务人员岗位规定

第三章设备维修养护规定

第四章社区环境绿化规定

第五篇物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管理综合规定

第二章物业消防安全规定

第三章物业治安管理规定

第四章物业纠纷处理规定

第五章特种设备与危险品安全规定

第六章物业安全事故处罚规定

第六篇小区治安防范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章治安防范管理的技术方法

第四章各类物业区域管理的特点

第七篇小区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

第一章燃烧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消防规划与设计

第三章消防设备管理

第四章消防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高层物业的消防管理

第六章多层物业的消防管理

第七章人流密集型物业的消防管理

第八章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八篇小区电视监控技术应用与管理

第一章电视监控系统的组成

第二章组成电视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及其原理

第三章数字视频电视监控

第四章电视监控系统的传输方式

第五章典型的电视监控设备

第六章电视监控系统的新技术

第七章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

第八章电视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

第九篇小区出入口控制技术应用与管理

第一章出入口控制系统概述

第二章卡片出入口控制系统

第三章生物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

第四章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安装

第十篇小区停车场安全规范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停车场管理机构设置

第三章各类停车场管理特点

第四章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

第五章车辆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停车场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第十一篇小区配电、照明及电梯安全监控

第一章变配电系统

第二章照明系统监控

第三章电梯系统监控

第十二篇小区入侵报警技术应用与管理

第一章入侵报警器概述

第二章入侵报警信号的传输

第三章入侵报警控制器

第四章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安装

第十三篇小区入侵探测器设计选用与管理

第一章开关探测器

第二章声波、振动、玻璃破碎探测器

第三章红外探测器

第四章微波探测器

第五章超声波探测器

第六章双技术探测器

第七章视频所警器

第八章线缆周界探测器

第十四篇大型实体安全管理

第一章系统设计

第二章保安系统特点与区域划分

第三章各系统的主要功能

第四章子系统能能设计

第十五篇小区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与管理

第一章计算机网络分类、组成及体系结构

第二章局域网

第三章广域网

第四章网络系统设计

第五章计算机房设计

第十六篇常见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第一章预案编制原理

第二章消防管理预案

第三章治安防范预案

第四章车辆管理预案

第五章重大活动安全预案

第六章台风、暴雨及雷电自然灾害防范预案

第七章设备故障处理预案

第八章公共卫生突发事故预案

第九章公司食堂中毒事件预案

广州投诉乱停车电话

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2023具体如下: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2、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3、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

5、办公楼、商住两用楼、商业场所、工业园区等其他物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但不得上浮。

6、对于能够室内停放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额外收取停车费用。

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土地权属证明;

3、托经营的提供委托经营协议;

4、停车位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

5、符合规定的停车场设备清单;

6、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停车场终止营业的,其经营单位应当自注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办公场所规范停车秩序,严格执行停车管理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

停车场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止使用的一个月前,在停车场的出口、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公告,并报告原备案机关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州停车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告。采用计算机计时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进行改造,确保系统可以实时上传泊位信息、车牌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下列管理制度:

(一)经营服务制度,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架构、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场地卫生保洁、服务投诉处理流程、收费系统数据保存制度以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制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各责任岗位制度、停车场区域内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清单、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巡查记录台账、应急预案和应急通讯录、紧急情况上报机制等工作制度;

(三)岗位培训制度,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一次专业职业培训学校或停车场行业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停车场管理制度应当造册并形成文本。具备条件的,应张贴或悬挂于停车场出口、入口、收费岗亭、值班室等显著位置。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的通知》

第五条 停车场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止使用的一个月前,在停车场的出口、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公告,并报告原备案机关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州停车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停车场,应当责令其及时办理备案。

第七条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相应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车场每个入口处至少配置一个停车场标志牌。挂墙式标志牌应悬挂于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立柱式标志牌应当设置于停车场入口道路旁显著位置,且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标志牌右下角区域应当印制或张贴备案二维码,正下方应当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编码,并保持内容清晰、版面整洁;

(二)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停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在停车场出口、入口等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和记录进出车辆车牌信息;设置停车场出口、入口道闸。如入口道闸位置比邻次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的,则入口道闸位置与道路同侧路缘石之间应当预留不少于十米的车辆入场等候区;

(四)在停车场入口、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入口、出口标志。在停车场入口以及场内显著位置应当设置限速指示牌,限定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有限高区域的,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高指示牌。在行车通道设置地面行车导向箭头。在转弯处有视线受阻情况的,应当在转弯前显著位置设置弯道安全照视镜。停车场内交通指引标志应当清晰简洁,连续统一,便于识别;

(五)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区域、楼梯口或电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停车场综合示意图,标明停车位平面分布、区域交通导向、应急通道等内容;

(六)按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在停车区域划设平行式、垂直式或者斜列式的停车泊位标线,并在停车泊位标线内标注停车位编号;

(七)按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八)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接口。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停放需求;

(九)设置车轮定位器,保持正常使用;

(十)在停车场区域、行车通道、行人通道、楼道等区域配备照明设备。按照停车场建筑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设施或防涝、挡水设备。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场应当配备通风设施,并采取隔音设施等措施控制和降低机动车在停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十一)使用混凝土、沥青、砂石等具有防滑、防潮、防噪和防扬尘功能的材质对停车场地进行硬底化处理,保持坚实平整。停车场区域斜坡坡度大于百分之五时,应当设置胶垫、减速带等减速防滑设施;

(十二)符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停车场显著位置配置消火栓、灭火器和沙桶等有效消防设备设施,并保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正常使用。室外停车场按照保护半径一百五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室内停车场按照间隔距离不大于三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结合停车场特点选用干粉型、泡沫型和二氧化碳型等类型的灭火器,可以按照每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净含量四公斤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配置和摆放,也可以按照每五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推车式灭火器和沙桶进行配置和摆放;

(十三)在停车场场入口及内部显著位置设置开启大灯提醒和禁烟、禁鸣等文明行车规范标志。

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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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叔东俊的头像
    叔东俊 2025年10月10日

    我是奥特号的签约作者“叔东俊”

  • 叔东俊
    叔东俊 2025年10月10日

    本文概览:第一篇物业综合法律法规第一章综合物业管理规定第二章物业公司资质规定第三章物业招投标管理规定第四章物业合同管理第二篇物业收费管理法律法规第一章物业管理综合法律第二章物业收费标准规...

  • 叔东俊
    用户101011 2025年10月10日

    文章不错《物业安全管理有哪几条?》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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