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布封是一名博物学家,他喜欢松鼠等小动物,他热爱自然,喜欢观察,同时他的文笔不错,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所以他能把所喜爱的动物通过他的观察用他优美的文笔写下来,他的《自然史》正是因其文笔优美而著称于世的。《松鼠》一文,以优美的文笔来描述松鼠的外形和生活习性,在读者面前展现的是作者眼中漂亮、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的特点鲜明的松鼠,而不是概念化的松鼠,所以读来情趣盎然,引人入胜。
文中情感色彩鲜明的词句比比皆是。第一自然段介绍松鼠的外形特点,用词造句毫不掩饰作者对松鼠的喜爱之情,落笔即写道:“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漂亮”与否,可能因人而异,在作者眼里,松鼠的样子就是那么美。到底怎样“漂亮”呢?“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帽缨形的美丽尾巴,显得格外漂亮。”“清秀、闪闪发光、矫健、轻快、敏捷、机警、玲珑、美丽”等等一系列饱含欣赏之情的褒义词连用,加上富有表现力的简短句式,在读者面前勾画出了“格外漂亮”的松鼠形象,仿佛这漂亮的松鼠随着文字走到了眼前。“它们虽然有时也捕捉鸟雀,却不是肉食动物,常吃的是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单独来看,这句话不过就是告诉我们松鼠的“饮食习惯”而已,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以首句的“乖巧、驯良”作为情感基调的参照,我们就不得不关注这个句子中的关联词“虽然......却......”的用意了,作者其实是在强调松鼠“不是肉食动物”,以证明、突出松鼠的“乖巧、驯良”。经作者以文字如此倾情演绎,谁还会怀疑松鼠“很讨人喜欢”呢?作者自己觉得松鼠“漂亮”,“很讨人喜欢”,便要通过他的文字让读者也产生共鸣,布封做到了,而且做得很自然。
《松鼠》布丰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松鼠
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们虽然有时也捕捉鸟雀,却不是肉食动物,常吃的是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冒孆形的美丽尾巴,显得格外漂亮。尾巴老是翘起来,一直翘到头上,自己就躲在尾巴底下歇凉。它们常常直竖着身子坐着,像人们用手一样,用前爪往嘴里送东西吃。可以说,松鼠最不像四足兽了。
松鼠不躲藏在地底下,经常在高处活动,像飞鸟一样住在树顶上,满树林里跑,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它们在树上做窝,摘果实,喝露水,只有树被风刮得太厉害了,才到地上来。在平原地区是很少看到松鼠的。它们不接近人的住宅,也不待在小树丛里,只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在晴朗的夏夜,可以听到松鼠在树上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它们好像很怕强烈的阳光,白天躲在窝里歇凉,晚上出来奔跑,玩耍,吃东西。
松鼠不爱下水。有人说,松鼠横渡溪流的时候,用一块树皮当作船,用自己的尾巴当作帆和舵。松鼠不像山鼠那样,一到冬天就蛰伏不动。它们是十分警觉的,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松鼠所在的大树,它们就从树上的窝里跑出来躲到树枝底下,或者逃到别的树上去。松鼠在秋天拾榛子,塞到老树空心的缝隙里,塞的满满的,留到冬天吃。在冬天,它们也常用爪子把雪扒开,在雪下面找榛子。松鼠经快极了,总是小跳着前进,有时也连蹦带跑。它们的爪子是那样锐利,动作是那样敏捷,一棵很光滑的高树,一忽儿就爬上去了。松鼠的叫声很响亮,比黄鼠狼的叫声还要尖些。要是被惹恼了,还会发出一种很不高兴的恨恨声。
松鼠的窝通常搭在树枝分杈的地方,又干净又暖和。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些小木片,错杂着放在一起,再用一些干苔藓编扎起来,然后把苔藓挤紧,踏平,是那建筑足够宽敞,足够坚实。这样,它们可以带着儿女住在里面,既舒适又安全。窝口朝上,端端正正,很狭窄,勉强可以进出。窝口有一个圆锥形的盖,把整个窝遮盖起来,下雨时雨水向四周流去,不会落在窝里。
松鼠通常一胎生三四个。小松鼠的毛是灰褐色的,过了冬就换毛,新换的毛比脱落的毛颜色深些。它们用爪子和牙齿梳理全身的毛,身上总是光关溜溜,干干净净的。
这个吗?
《松鼠》布丰的中心思想是通过对松鼠的形态、性格、习性等各方面的描述,表达了对松鼠的喜爱之情。文章从松鼠的外貌、性格、行为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生动的介绍,让人们对松鼠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文章的描述,可以看出作者对松鼠的喜爱和关注,同时也表现出了作者对自然界的热爱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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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奥特号的签约作者“忆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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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布封为什么要写松鼠》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