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被誉为全球最后一任女王,于1972年登基,执掌王位超过50年,是欧洲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
玛格丽特二世(Margrethe II),1940年4月16日生于哥本哈根,是前国王弗雷德里克九世之长女,格吕克斯堡王朝第五任君主。曾就读于哥本哈根大学、奥尔胡斯大学、剑桥大学、巴黎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53年被立为王储。1972年1月14日,弗雷德里克九世病逝后登基,成为丹麦历史上第二位女君主。1967年6月同亨里克伯爵结婚,有二子。爱好考古、绘画、歌舞、阅读文学作品、滑雪等。当地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在新年致辞中表示,她将于2024年1月14日退位,并将王位传给其长子腓特烈王储。
人物经历
玛格丽特二世(Her Majesty Queen Margrethe II,登基前名为Margrethe Alexandrine ?órhildur Ingrid,1940年4月16日—)是现任丹麦女王。她以平易近人称誉于北欧。据坊间传闻,不少当地人曾经与身穿牛仔裤和便装的女王在超级市场擦身而过。
在丹麦历代国王中,玛格丽特二世占有一席突出的地位。她是丹麦第一位执政女王,也是丹麦国王宝座上第一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多才多艺的气质、平易近人的态度交相辉映,使她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玛格丽特二世
英国女王是英国现任的英国君主,还是英国和英联邦15个成员的国家元首,同时还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他的权力是非常大,自然而然,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他作为女王除了一些管理国家的权利之外,他自己还想有4个独特的权利,这4个权利至今也没有用过。以至于看起来英国女王是一个摆设。
这其中第1个是伊丽莎白二世作为女王她享有起诉豁免权,在英国法院的权利对英国女王是没有什么用的,就算女王去做了一些犯法的事情,也肯定不会被逮捕,因为他本来就已经拥有了起诉豁免权,况且从女王的做事风格来看,一身正气的女王肯定是不会做什么坏事的,他作为女王想要的应该都有了,所以他这项权利是一辈子都不会用的。
其中第2个是批准法律和公布法律的权利。作为这么多国家的元首和这么多政员在议会中制定的法律。没有经过英国女王的签字是不能生效的,在制定这场法律的过程中是不一定会参加的,这个权利是非常大,当然也不是什么样的法律女王都会签字答应。第3个是对外宣战的权力,女王的权力虽然大,但是真正能够实行的是首相,女王是统而不治,他就算是想要对外宣战的话,虽然有权利,但这项权利一般都是要交给首相的。因为女王不能参与政治,她只负责签字。
第4点内阁首相的任免,首相是由众人选举产生的,但这选举出来之后还必须有女王的同意才行,女王拥有元首的豁免权或者从中选出取出来一些人,女王并不喜欢,不认可这个人能够担任首相,但这只要是在议会上选出来的,他都要进行任命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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